【獎學金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校內截止日:115/10/1))
一、資格
1.設籍於我國,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之低收入戶學生。
2.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前一學期之成績
二、金額與名額
4000元
三、申請方式
送件至校內註冊組
四、申請時須檢附之資料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獎懲紀錄(請至教官室申請)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4.申請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不建議以提款卡替代)
五、注意事項
申請人已領有下列補助者,不得申請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十四)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六、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0月1日(星期四)下午五點
1.設籍於我國,前一學期在學平均成績及格,且無受小過以上之處分之低收入戶學生。
2.一年級新生免審核前一學期之成績
二、金額與名額
4000元
三、申請方式
送件至校內註冊組
四、申請時須檢附之資料
1.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
2.前一學期成績單正本
3.獎懲紀錄(請至教官室申請)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4.申請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不建議以提款卡替代)
五、注意事項
申請人已領有下列補助者,不得申請
(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二)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
(三)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
(四)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
(五)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
(六)原住民學生助學金、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
(七)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
(八)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
(九)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
(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助學金。
(十一)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
(十二)農業部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
(十三)內政部移民署之新住民及其子女清寒助學金。
(十四)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
六、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115年10月1日(星期四)下午五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