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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羅東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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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 選舉實施計畫

一、依據:

()《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條。

()本校《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

()本校《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選舉及罷免實施要點》。

二、目的:

()促進學生參與意識與責任感,鼓勵積極參與校內事務。

()培養學生的領導能力,讓其了解民主運作的精神與價值。

()提供表達意見的平台,確保每位學生的聲音得到尊重。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執行單位:學生自治會

四、選舉職位及方式:

()職位:學生自治會會長、副會長

()方式:採聯席搭檔制(一組正、副會長共同登記),並以線上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

五、候選人資格:

()本校一、二年級之在籍學生(轉學生需在校一學期以上)

()在校未曾發生嚴重破壞校譽及嚴重違規之事。

()在校外無不良重大紀錄包含:

1.宜蘭校外會查報記錄。

2.警方查察紀錄。

3.本校教職員及校外人士提報。

六、選舉人資格:凡本校在學學生,均具正、副會長選舉之投票權。

七、選舉時程:

項次

工作項目

預定日期

說明

1

選舉公告

41

公告選舉辦法、時程及候選人資格。

2

候選人領表與登記

公告日起至

424日止

每日中午12:00-13:00受理登記。
需繳交相關表件,完成登記後不得更換搭檔。

3

候選人資格審查

427

由學務處及學生自治會進行資格審核。

4

候選人號次抽籤

429

審核通過後辦理號次抽籤。

5

競選宣傳活動

429
5
15

需遵守民主風度及競選規範,宣傳方式經學務處核准後實施。

6

政見發表會

56

辦理方式另行公告(如集會或線上影片)。

7

線上投票日

518

採線上無記名投票,每人限投一票。

8

開票與結果公告

519

投票截止後隨即開票並公告當選名單。

9

新舊任幹部工作交接

520日至

623

新會長甄任各組幹部,新舊幹部工作交接。

10

新舊任會長交接暨頒發當選證書

624

完成宣誓及交接後正式行使職權。

八、競選規範:

()候選人須以正、副會長為一組共同登記,登記時應依規定繳交相關表件,不得跨組。

()領表與登記時間內,至學務處訓育組繳交參選登記表(如附件1,須繕打列印並簽名)、獎懲紀錄單及相關資料。

()報名後不得更換搭檔。

()競選文宣須經訓育組核章後,張貼於指定公布欄,並於選舉日放學前拆除完畢,違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議處。

()候選人於競選期間應遵守民主風度,其競選行為及宣傳方式,應依學生自治會公告之競選規範辦理。

()候選人於競選期間,應確實遵守《本校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競選公約要點》之規範,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2

九、投票方式:

()採線上無記名方式辦理。

()每人限投一次,須使用學校核發之帳號登入投票系統。

()投票送出後,不得修改其結果,亦不可要求重新投票。請務必確認後再送出。

()若僅有一組候選人,則投票選項改為「同意」及「不同意」,投票人僅可勾選其中一項。

十、選舉結果:

()兩組以上候選人:以得票數最高者為當選;若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

()單一組候選人:同意票數須高於不同意票數,始為當選。同票視為同意當選。

()公告:選舉結果將於一週內公告於學校首頁。

十一、選舉產生之會長、副會長,應於全體會員大會宣誓就職,並完成新舊任交接儀式後,始得行使其職權。

※相關文件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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