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 選舉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條。
(二)本校《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
(三)本校《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選舉及罷免實施要點》。
二、目的:
(一)促進學生參與意識與責任感,鼓勵積極參與校內事務。
(二)培養學生的領導能力,讓其了解民主運作的精神與價值。
(三)提供表達意見的平台,確保每位學生的聲音得到尊重。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學務處訓育組
(二)執行單位:學生自治會
四、選舉職位及方式:
(一)職位:學生自治會會長、副會長
(二)方式:採聯席搭檔制(一組正、副會長共同登記),並以線上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
五、候選人資格:
(一)本校一、二年級之在籍學生(轉學生需在校一學期以上)。
(二)在校未曾發生嚴重破壞校譽及嚴重違規之事。
(三)在校外無不良重大紀錄包含:
1.宜蘭校外會查報記錄。
2.警方查察紀錄。
3.本校教職員及校外人士提報。
六、選舉人資格:凡本校在學學生,均具正、副會長選舉之投票權。
七、選舉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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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工作項目 |
預定日期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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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選舉公告 |
4月1日 |
公告選舉辦法、時程及候選人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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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候選人領表與登記 |
公告日起至 4月24日止 |
每日中午12:00-13:00受理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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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候選人資格審查 |
4月27日 |
由學務處及學生自治會進行資格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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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候選人號次抽籤 |
4月29日 |
審核通過後辦理號次抽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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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競選宣傳活動 |
4月29日 至 |
需遵守民主風度及競選規範,宣傳方式經學務處核准後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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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見發表會 |
5月6日 |
辦理方式另行公告(如集會或線上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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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線上投票日 |
5月18日 |
採線上無記名投票,每人限投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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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開票與結果公告 |
5月19日 |
投票截止後隨即開票並公告當選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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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舊任幹部工作交接 |
5月20日至 6月23日 |
新會長甄任各組幹部,新舊幹部工作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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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新舊任會長交接暨頒發當選證書 |
6月24日 |
完成宣誓及交接後正式行使職權。 |
八、競選規範:
(一)候選人須以正、副會長為一組共同登記,登記時應依規定繳交相關表件,不得跨組。
(二)領表與登記時間內,至學務處訓育組繳交參選登記表(如附件1,須繕打列印並簽名)、獎懲紀錄單及相關資料。
(三)報名後不得更換搭檔。
(四)競選文宣須經訓育組核章後,張貼於指定公布欄,並於選舉日放學前拆除完畢,違者依學生獎懲規定議處。
(五)候選人於競選期間應遵守民主風度,其競選行為及宣傳方式,應依學生自治會公告之競選規範辦理。
(六)候選人於競選期間,應確實遵守《本校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競選公約要點》之規範,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2。
九、投票方式:
(一)採線上無記名方式辦理。
(二)每人限投一次,須使用學校核發之帳號登入投票系統。
(三)投票送出後,不得修改其結果,亦不可要求重新投票。請務必確認後再送出。
(四)若僅有一組候選人,則投票選項改為「同意」及「不同意」,投票人僅可勾選其中一項。
十、選舉結果:
(一)兩組以上候選人:以得票數最高者為當選;若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方式決定。
(二)單一組候選人:同意票數須高於不同意票數,始為當選。同票視為同意當選。
(三)公告:選舉結果將於一週內公告於學校首頁。
十一、選舉產生之會長、副會長,應於全體會員大會宣誓就職,並完成新舊任交接儀式後,始得行使其職權。
※相關文件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