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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低收入購置電腦設備補助計畫」一、資格: 1、領有低收入戶證明。 2、經就讀學校老師評估推薦之經濟弱勢戶學生,其所考取科系以資訊、美術設計或其他較須使用電腦設備者為優先申請對象,每校名額以2名為限。
二、補助方式: 以桌上型電腦(須主機、螢幕)、筆電為補助項目,每人最高補助「一萬元」。若申請人三年內已獲社會處相關電腦設備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
三、報名日期: 113.9.1至113.11.30止(由宜蘭縣政府主辦單位收件)。如欲申請之同學,請於113.5.22前向本校註冊組先行登記。 **如欲採校內推薦方式之學生(限2名),校內收件截至113.7.26止**
四、報名方式: 現為本校三年級之「在學生」且具低收入戶資格者,可至教務處註冊組登記,註冊組將於5/22前彙整名單先行通知宜蘭縣政府。俟9月報名前將由「宜蘭縣政府社會處」依據名單寄發相關申請資料至學生通訊地址(如未收到請洽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索取)。 宜蘭縣政府社會處 聯絡電話:03-9328822分機342
五、申請文件: 1、申請表。(如附件) 2、本校畢業證書影本或同等學力證明。 3、錄取學校之學生證影本(蓋有註冊章)或 在學證明 或繳納學雜費收據。 4、購買電腦發票及明細正本(113年發票為限,倘以收據代替則需蓋免用統一發票及負責人章) 5、申請人之金融機構存簿正面影本。 6、申請本人領據(如附件)。 7、推薦表(欲採推薦方式者才須檢附,附件於下方附件「檔名:推薦總表」請自行下載)-->***此項目校內收件截至113.7.26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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