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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科第51屆全國技能競賽北區選手選拔賽選拔辦法暨報名表
一、依據:為選拔、培訓本科學生參加全國及工科技藝競賽選手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 鼓勵學生重視技能學習,提升技術水準,以配合國家經濟建設之需要。 (二) 選拔優秀學生參加各項技藝競賽,以培養學生榮譽感並為校爭光。 三、競賽職稱:汽車技術。 四、報名資格:本校汽車科二、三年級學生。 五、報名日期:即日至109年12月10日(四)下午17點止,報名同學填妥家長同意書後,送交科主任。 六、競賽時間:109年12月30日(三)。 七、競賽地點:汽車科實習工場。 八、實施方式: (一) 由科主任規劃實施之。 (二) 由技士負責準備設備、儀器、工具及材料。 (三) 發予參加學生通知單給家長,並由家長簽署同意書。 九、命題及評審方式: (一) 命題、監考及評審工作:由科主任聘任。 (二) 評審標準:依據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有關競賽規定訂定。 十、技藝競賽命題規範: (一)初賽:1.引擎故障排除(三菱 colt plus )。 2.引擎拆裝及量測(豐田Altis 1ZZ-FE引擎)。 (二)決賽:學科,以全國技能競賽範圍為命題依據。 十一、推薦標準: (一)初賽成績標準:達60分者可進入決賽。 (二)決賽成績標準:達錄取標準(60分以上)擇優推薦(最多四名),其方式依學校競賽辦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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