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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主任執掌
(一)擬訂教務工作計畫。 (二)擬配全校教師任課課目,並考核其服務狀況。 (三)擬訂本處各項規章及研究計畫。 (四)籌備教務會議及召開教務座談會。 (五)執行教務會議有關教務事項。 (六)辦理招生事宜。 (七)查堂及巡視上課狀況,並予記錄。 (八)審查各科教學進度。 (九)調閱學生各科作業。 (十)本處同仁工作調配並考核。 (十一)抽閱教學日誌。 (十二)策訂與教務有關之管制項目計畫。 (十三)督導管制案之執行。 (十四)協助遴選教師研究進修。 (十五)課程標準之研究與修訂。 (十六)辦理教師專題研究實施。 (十七)配合校務工作計畫,策訂年度研究發展項目。 (十八)其他有關教務未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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