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高級中等學校經濟弱勢學生就學費用補助辦法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一、經濟弱勢學生指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突遭變故、因其他特殊狀況造成家庭經濟 困難之學生。

二、每學期補助不得超過新臺幣五千元同一學期以補助一次為限。

三、詳情請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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