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實施要點
106年6月30日校務會議第1次修訂
109年7月14日校務會議第2次修訂
111年6月30日校務會議第3次修訂
112年1月19日校務會議第4次修訂
一、依據111年3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26379號函「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
二、為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應考量學生身心發展需求、學校條件、社區特性、校園安全、交通狀況、家庭需求及其他相關因素,以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強化主動學習、提升學習品質為主要目的,並兼顧師生互動、班級經營及生活教育需求等因素訂定本要點。
三、依總綱之規定,學習節數每週三十五節,其中包括必修與選修課程、團體活動時間及彈性學習時間。
前項學習節數,每日排課以七節為原則;學校有特殊需求者,應提報主管機關許可後實施。
四、本校得訂定學生每日上學及放學時間:因班代表隊培(集)訓、學校重要活動、學生課業輔導或其他特殊需求,在學生安全無虞前提下,得調整部分上、放學時間。
五、學生因個人或家庭特殊因素,須提早上學或延遲放學時,各校應本維護學生安全之責,提供適當安置場所或相關措施。
六、本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每週得實施全校集合活動至多一日;當週其餘日數,應由學生自主規劃運用,學生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抵達上課地點即可。各校於上午第一節開始上課以前,不得對學生實施任何學業成績評量。
七、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不得列入出缺席紀錄。但得視其情節,採取適當且合乎比例原則之輔導或管教措施。
前項管教措施,以運用正向管教措施為主,並得運用其他一般管教措施,惟僅限於口頭糾正、列入日常生活表現紀錄、通知監護權人協請處理、書面自省或靜坐反省。
八、本校實施課業輔導,依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前項課業輔導,不得提前講授各該科目教學進度表所定之課程內容,且不得對學生實施列入學業成績計算之評量。
九、本校有進修部、其他學制或班別者,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十、本校訂定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時,應依循民主參與之程序,與學生、教師及家長充分溝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十一、本實施要點未規定者,依總綱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附表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表
時間/星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08:00~08:10 |
08:10任課老師點名,學生應到「教室」時間 |
08:10任課老師點名,學生應到「教室」時間 |
08:10任課老師點名,學生應到「教室」時間 |
08:10任課老師點名,學生應到「教室」時間 |
08:10任課老師點名,學生應到「教室」時間 |
08:10~09:00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朝會/班會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09:00~09:10 |
下課時間 (班長集合) |
下課時間 (班長集合) |
下課時間 (班長集合) |
下課時間 (班長集合) |
下課時間 (班長集合) |
09:10~10:00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10:00~10:10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10:10-11:00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11:00~11:10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11:10~12:00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12:00~12:40 |
午餐/環境維護 |
午餐/環境維護 |
午餐/環境維護 |
午餐/環境維護 |
午餐/環境維護 |
12:40~13:10 |
午休 |
午休 |
午休 |
午休 |
午休 |
13:10~13:20 |
下課時間/學習預備 |
下課時間/學習預備 |
下課時間/學習預備 |
下課時間/學習預備 |
下課時間/學習預備 |
13:20~14:10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多元選修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14:10~14:20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14:20~15:10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週會/社團課程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15:10~15:20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下課時間 |
15:20~16:10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週會/社團課程 |
學習節數 |
學習節數 |
16:10~16:20 |
放學離校 |
放學離校 |
放學離校 |
放學離校 |
放學離校 |
16:20~17:10 |
學生課業輔導/代表隊培(集)訓 |
學生課業輔導/代表隊培(集)訓 |
學生課業輔導/代表隊培(集)訓 |
學生課業輔導/代表隊培(集)訓 |
學生課業輔導/代表隊培(集)訓 |
備註:無參加第八節課業輔導學生,16:10時可自行規劃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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