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學期註冊費繳款說明

羅工110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費繳款說明

註冊組110-9-11

本學期註冊費繳費期限:110年9月10日至110年9月30日止。
繳款後再異動註冊身份(如申請到低收),請將資料交註冊組辦理退款。
註冊身份如有異動,請到註冊組更正、補發新繳費單,其它業務請洽相關單位。

相關單位

專車業務:教官室(9514196轉304)
就學貸款:學務處(9514196轉317)
分期貸款:出納組(9514196轉405)
註冊身份:註冊組(9514196轉203)

應繳費用

  學費 雜費 實習費 代辦代收
專業群科 0 1495 1900 校訂
實用技能班 0 0 1900 校訂
建教班 0 0 1265 校訂

代辦代收:如專車費、書籍費、校外教學、冷氣費等等。

註冊身份代號

編號 身份代號 身份類別 資格 補助
1 K 免學費 高職免學費 免學費
2 1 前3名 上學期各班前三名、體育70分以上、無小過記錄 免學費、免雜費
3 2 低收入戶子女 領有110年鄉鎮公所低收證明 免學費、免雜費、免實習費
4 3 原住民生 原住民生 免繳註冊費,由補助費扣款。
5 6 軍公教遺族 軍公教遺族 免繳註冊費,由補助費扣款。
6 7 兄弟姊妹同校 兄弟姊妹同校 免學費,家長會費只繳1人。
7 8 特殊境遇 領有110年縣政府正式公文證明 免學費,雜費與實習費繳40%
8 D 中低收入戶子女 領有110年鄉鎮公所中低收證明 免學費,雜費與實習費繳40%
9 A1 重殘學生 學生領有重殘證明、家戶所得未超過220萬 免學費、免雜費、免實習費
10 A2 中殘學生 學生領有中殘證明、家戶所得未超過220萬 免學費,雜費與實習費繳30%
11 A3 輕殘、鑑定學生 學生領有輕殘或鑑定證明、家戶所得未超過220萬 免學費,雜費與實習費繳60%
12 B1 重殘子女 家長領有重殘證明、家戶所得未超過220萬 免學費、免雜費、免實習費
13 B2 中殘子女 家長領有中殘證明、家戶所得未超過220萬 免學費,雜費與實習費繳30%
14 B3 輕殘子女 家長領有輕殘證明、家戶所得未超過220萬 免學費,雜費與實習費繳60%

範例:KA2(免學費的中殘學生),KD(免學費的中低收),1D(前三名中低收)

身障補助

高一身障補助需經所得查調, 請先以一般身份繳費,或請家長補去年家戶所得證明(國稅局證明)再到註冊組更正註冊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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