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證照、競賽抵免學分開始申請

高三證照、競賽學分抵免

註冊組 110-4-21

 

依本校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之學分及成績抵免實施要點辦理

對象:高三有技術士證照或競賽學生。

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0年5月14日。

 

申請表如下附件。

抵免要點(含要點與抵免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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