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 110-2-1
補考時間:110年2月4日(週四)08:10 考試地點:座位表於補考前一日公布於教務處公佈欄 注意事項:
(1)遲到15分以上不得入場,應考時穿著校服。 (2)請攜帶學生證或其它可證明個人身份之證件入場應試,未帶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3)未達補考標準者(一般生為40分)不得補考。 (4)實習、藝能(體育、音樂)等科目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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