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改過銷過實施辦法
98年02月10日校務會議通過
100年06月30日校務會議第1次修訂
101年02月07日校務會議第2次修訂
101年12月19日校務會議第3次修訂
104年06月30日校務會議4次修訂
106年06月30日校務會議5次修訂
110年08月31日校務會議6次修訂
壹、依據:
一、本校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及本校實際狀況訂定之。
二、110年元月5日導師會議通過「鼓勵遵守校規」實施要點。
三、110年6月01日課發會討論事項擬定。
貳、目的:
一、為輔導學生改過遷善培養優良德性。
二、提供同學改過遷善機會,激發其榮譽心,培養責任感。
三、訓練學生自我約束能力、彰顯遵守生活常規的價值。
四、積極獎勵,促進並發展學生優良品行;消極限制、避免及處理學生不當行為。
五、落實校規、凝聚共識,彰顯本校核心價值,以建構共同學習之團體規約。
六、培養學生負責,守法的觀念,並引導學生成為良善的公民。
参、對象:凡本校學生因故違反校規,為鼓勵學生改過自新、敦勵品德,經申請服務學習改
過遷善者,均得申請銷過。
肆、服務時間及申請方式:
一、平日:
(一)中午:以中午休息時間為主,最多以1小時為限,惟必須經由導師同意方可實施。
(二)放學後:平日放學後至18:00止,最多以2小時為限。
二、假日:公告之週六、日或國定假日(08:00-17:00,寒、暑假亦列入計算)。
三、申請方式:
(一)平日:得向學校各處室、所有教師(官)提出申請。
(二)假日:向學務處或教官室提出申請。
(三)各處室可依相關服務教育需求,不定期公佈服務教育機會提供同學申請。
(四)鼓勵遵守校規者:於入學日起,不論先前是否已有違反校規紀錄,只要連續一個月(寒暑假不列入計算)無遲到、早退、缺曠…等違反校規的紀錄,即可主動填寫申請單向導師申請6小時的銷過時數。(110年1月5日導師會議提出:如附件1)
(五)改過遷善,服務學習多元實施辦法:因應疫情及各項天然、人為災害因素,無法到校實施愛校服務銷過者,能以正向管教實施銷過。(110年6月01日課發會討論事項提出:如附件2)
伍、服務學習工作範圍:
一、協助學校環境衛生工作。
二、利用假期從事校內服務。
三、協助學校維護或整理各種器具。
四、協助學校特定勤務。
五、各辦公室的清潔服務。
六、利用假日從事校外公益機構服務:
(一)服務單位,以政府公務機關單位為主,醫療、公益、宗教之財團法人機關為輔;另
為學校核准之指定單位。
(二)選擇社會義工服務者,需事先向導師或教官室核備,另填寫家長同意書並自行覓妥
服務單位,經服務單位簽章後,送回生輔組辦理銷過。
(三)服務工作性質:無安全顧慮及無支薪之勞動環境整理、文書作業等為限。
(四)經查證有不實或為偽造事實情形時,註銷其所有社會義工服務所申請之銷過審議。
陸、銷過觀察期限及懲罰註銷核准權責:
處分類別 |
申請銷過 觀察期限 |
服務學習 所需時數 |
懲罰註銷核准權責 |
申請註銷條件 |
備考 |
警告 |
一週 |
3小時 |
學務主任 |
學生於觀察期限過後且完成所需之服務時數,即可提出銷過申請,導師得依學生平日行為表現決定是否同意銷過申請或繼續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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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 |
二週 |
9小時 |
學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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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 |
一個月 |
27小時 |
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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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落實改過遷善的即時性,個人懲處未積極銷過者,高一被記之處分不可待高三才提出銷過申請,三年級同學如要請申一年級之懲罰事實銷除,應由導師申請造冊後,經導師會議決議後,始得申請銷過。(110學年度上學期高三學生可申請銷高一之過)。 |
柒、銷過程序:
一、學生於懲處公告日起即可至教官室領取「學生銷過申請表」(如附件3),依程序須經導師及輔導教官同意後,始可進行服務,完成銷過服務學生申請單知會輔導室提供相關建議。
二、觀察期時間之計算,以上課日為基準,並可跨學期、學年,觀察期間必須期滿方可
申請銷過。(為鼓勵同學寒、暑假返校愛校服務,此期間暫不列入觀察時間計算)。
三、學生檢附「愛校服務或社區義工服務紀錄」、「銷過心得紀錄表」,交由生活輔導組彙
整銷過個案。警告及小過處分者,以書面銷過考核結果確定後,即登錄予以註銷紀
錄。
四、經註銷之懲處於學期成績單內,即不予列記(視同無處分紀錄)。
五、志工愛心募發票記獎勵及銷過事宜(106年2月22日學務會議提議)
(一)計算方式:每10張發票登記優點1次,或得折抵時數1小時。
(二)時間:單月份1~15日前為募集發票時間。
(三)限制:每次以90張發票為上限;折抵時數銷過者,仍應經由導師同意後始得銷過;並僅能銷除缺點或警告之懲處因素。
捌、特別規定:
一、觀察期間不得有任何違規情形,否則須就最後之違規事項重新提出銷過申請。
二、有關師生問題之案件,須由導師洽原提出處分之師長同意。
三、考試舞弊、侮蔑師長、竊盜、群毆及嚴重破壞校譽;菸、酒、檳榔、亂丟垃圾、公物破壞等重大過失者,或於銷過期間累犯者,需經導師、生輔組及輔導室評估後始可提出申請。(如附件3申請說明)
捌、本規定之修訂由校務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
附表1:
羅東高工「鼓勵遵守校規」申請名冊(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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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同學詳讀規定: 1、每學期開學後,申請學生自行至教官室登記,並填寫銷過單,請導師簽名完附在名冊後方。 2、每月由生輔組彙整名冊及銷過單後,交由導師及輔導教官審核條件,審查通過後,統一送件銷過6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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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申請人 |
考核起始日 |
考核截止日 |
導師審核 |
輔導教官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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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學號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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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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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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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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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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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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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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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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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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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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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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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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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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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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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登記: 生輔組長: 主任教官: 學務主任:
附表2:改過遷善,服務學習多元實施辦法(影片 + 心得同時完成後,可銷過3小時)
一、影片:請同學紀錄三項主題(以下主題4選3),各錄影5分鐘後上傳個人雲端或youtube存查,內容如下:(限制因素:於錄影時,應嚴肅心情、不應嬉笑、怒罵。)
項次 |
主題 |
內容 |
備考 |
一 |
居家整理 |
觀察家裏或個人生活環境(如浴廁、客廳、廚房、房間等);若疫情解除後得協助社區打掃。 |
可幫忙父母親家事工作。 |
二 |
體態訓練 |
以下可擇一實施: 2、體能訓練(伏地挺身、仰臥起坐、立定深蹲、跳繩、開合跳…等),能增強體能而不危害健康之運動。 |
可參考模特兒儀態訓練實施。 |
三 |
親子交流 |
透過親子溝通,讓家中長輩能了解自己在學期間違反校規內容,敘述以後要如何改變行為及態度,可用列舉的方式表達出來。並邀請長輩分享對於相關行為的約束期望,達到行為改善的目的。 |
建議可先撰寫心得感想,整理個人思緒後,請長輩陪同錄影實施。 |
四 |
主題宣導 |
配合學校各項宣導,錄製影片: 1、防止溺水、水域安全,戶外活動安全。 2、交通安全。 3、防制藥物濫用 4、防疫措施。 5、反詐騙。 6、反霸凌。 7、性別平等。 8、打工安全。 9、防火、防震宣導。 10、網路安全。 11、節約能源(水、電)。 |
可找網路相關宣導文件,搭配實施。 |
二、個人心得:於600字稿紙上書寫,最少應寫300字以上(不可電腦打字)。內容應敘述個人感想及未來作法,達到改變心態及行為,以避免再次違規。
三、施行:每日至多得銷過3小時。請同學先向導師報告後,自行上網查詢個人懲處,
連結網址:https://reurl.cc/R06aGe、或連結QR-Code,
將申請內容填寫於google表單中,以利銷過申請。
附表3:(正面)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銷過申請表」申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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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姓名 |
學號 |
申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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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改過遷善項目 (本表僅適用警告、小過、大過銷過申請) |
申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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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類別及次數 |
懲罰 批示日期 |
懲罰事由 |
1.本校學生於受懲罰日起,即可填寫本申請單向導師提出改過遷善申請,導師得依學生行為表現決定是否同意學生所提之申請。 2.導師同意於初審欄位簽章後開始進入觀察期,觀察期表現良好並完成服務時數者,由導師於考評意見欄簽章,再送輔導教官辦理銷過作業。觀察期表現不佳者,導師得於考評意見欄填註不予銷過或延長觀察期。 3.警告3小時,觀察期乙週。 小過9小時,觀察期二週。 大過27小時,觀察期一個月。 4.考試舞弊、侮蔑師長、竊盜、群毆及嚴重破壞校譽;菸、酒、檳榔、亂丟垃圾、公物破壞等重大過失者,或於銷過期間累犯者,需經導師、生輔組及輔導室評估後始可提出申請。 5.落實改過遷善的即時性,個人懲處未積極銷過者,高一被記之處分不可待高三才提出銷過申請,三年級同學如要請申一年級之懲罰事實銷除,應由導師申請造冊後,經導師會議決議後,始得申請銷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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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申請日期 |
考核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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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年 月 日 起 |
自 年 月 日 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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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簽章 (導師簽章同意後才能開始銷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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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簽證 |
輔導教官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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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間學生表現情形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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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幹事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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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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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教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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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 審查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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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過以上懲處會輔導室知悉,並請提供銷過建議。 輔導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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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主任 覆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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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核定 (大過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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