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 規定」業經該部於108年7月19日以國動全防字第 108000050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7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84835號函辦理。

相關規定請查閱連結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08745&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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