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三年級畢業前重補修原則及申請表件

本學期高三畢業學分重補修原則及個人申請表件,如附件,請有此需求的同學,請多加利用以利順利取得畢業證書。表件申請程序截止時日,請於 6/11 日星期四中午 12 :00 前自行繳至教務處實研組或何孟儒小姐。
ps:科目列表的 "時數" 表示學分數,若成班 專班上課 6節/每學分 ,自輔班4節/每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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