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學年度三年級畢業重補修訊息及流程
1.檢附106 學年度三年級畢業重補修原則及申請表件
2.每位申請同學均須自填一份申請表件及附個人羅工在學三年成績表
3.申請對象:學生學分不足畢業條件者
4.收件彙整時間及地點:5/31日星期四中午前自行繳至教務處實研組或何孟儒小姐
5.申請表件可至教務處實驗研究組索取
6.有三下重修課程開課問題請至實驗研究組洽詢
106學年度三年級畢業前重補修原則及申請表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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