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部分條文修正發布施行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2日臺教高通字第1060073088E號函辦理。
二、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下列單位詢問:
(一)技專校院: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司陳慶德先生(電話:02-7736-5853)。
(二)一般大學: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賴姿諭小姐(電話:02-7736-5875)。
三、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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