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北一區中小學科展與校內科展注意事項
一、校內科展
1.日期
2016/04/13(三)
2.時間
12:30開始佈展
14:00~16:00正式評審
3.地點
格致樓,設備組化學實驗室
4.其他
(1)設備組提供正式展板,請於佈展時間自行張貼說明海報,黏貼方式限用紙膠帶。
(2)參展同學由設備組統一申請公假,日期時間為20160413 12:00~16:10。
二、北一區科展
1.日期
2016/04/20(三)~2016/04/21(四)
2.地點
基隆高中
3.時間
2016/04/20(三)
08:30 羅工校門口搭東展遊覽車,各組作品、展板與參賽師生統一搭乘。
09:30~12:00 基隆高中報到,開始佈展。
12:00 作品安全檢查。
12:00~ 若皆通過檢測,各組自行帶開準備隔日競賽,午餐自理,回各住宿飯店,飯店請自行訂定。
2016/04/21(四)
08:30~09:00 報到
09:00~09:10 賽程說明
09:10~11:00 評審
11:00~11:40 休息
11:40~12:20 頒獎
12:20~14:00 領取大會準備餐盒並用餐,用餐完畢請整理參展作品,準備搭車。
14:00 基隆高中搭東展遊覽車,返回羅東高工。
4.其他
(1)海報請拆下留在基隆高中提供展示,若為重要海報,請事先告知本組,委請基隆高中寄回學校。
(2)2016/04/21(四)正式評審時間不得穿著標示學校名稱、校徽、個人姓名之服裝。
(3)海報需載明校名、作者、指導老師,評審結束前應以空白紙張浮貼其上,評審結束後,再將空白紙張撕下,俾利展示供各校師生觀摩 。
(4)曾經參加國內外科學性競賽者,再次以同一主題或相近 內容參展,需有新增研究成果,並填報延續性研究作品 說明書(如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附件四之二),且附上前次參展作品說明書及海報;其未依規 定填報延續性研究作品說明書者,一經發現即撤銷當年 參展資格。
(5)相關注意事項請參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及「第 56 屆國立暨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分區科學展覽會實施計劃」。 如檔案附件。
(6)參展師生由設備組統一申請公差假,日期時間為20160421~ 20160422。
5.經費
(1)依本校差旅相關規定辦理,帶隊老師補助一名,住宿費一日共1800-、雜費二日共600-,帶隊老師補助一名共2400-。
(2)依本校差旅相關規定辦理,參賽學生一隊補助二名,住宿費每位學生一日共800-、雜費二日共400-,參賽學生一隊補助二名共2400-。
(3)因統一搭乘遊覽車,故本次競賽無補助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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