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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學期 全民國防教育學生實彈射擊體驗活動安全規定(高三同學)一、 本次課程預訂於111年10月28日(五)上午假宜蘭市金六結靶場舉辦,射擊時使用國造T91式戰鬥步槍,以25公尺(歸零靶)採臥姿方式實施,每人射擊5.56公厘步槍彈5發,射擊人員進入靶場前須依規定穿著防護裝具,學生射擊全程均由教官及靶場人員監督指導。 二、 依據109.6.10「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折減常備兵役役期與軍事訓練期間實施辦法」實彈射擊課程以8小時列計折抵役期乙日,未參加人員不予折減。 三、 活動服裝規定:長袖制服衣褲。(穿著短袖衣褲則取消射擊) 四、 安全規定: 1.射擊前安全規定 (1)乘車進入靶場須依教官指示引導下車集合,不可私自行動。 (2)進入靶場射擊預備區前,必須先完成防彈背心、頭盔及耳塞等的穿戴。 (3)未獲靶場安全管制官(教官)指示,任何人員不得接近或取用械彈。 (4)任何無關射擊之行為(如飲水、如廁、休息),須於進入靶場射擊區前完成。 (5)進入靶場射擊區途中保持靜肅,必須統一帶隊行動,依指示引導前往。 (6)進入靶場射擊預備區就位後應保持靜肅,仔細聆聽前方射擊口令下達,並觀摩射擊線上動作要領。 (7)射手進入靶場射擊區後,無射擊指揮官命令,不可任意取槍。 2.射擊中安全規定 (1)進入射擊區內應嚴守射擊紀律,遵從射擊指揮官口令與指揮,嚴禁戲謔或拍照;射手就位後,射擊指揮官未下達「開始射擊」口令前,不得擅自射擊。 (2)未獲射擊指揮官命令或許可,任何人不得超越射擊線撿拾彈殼或看靶。 (3)槍械發生故障時應立即關上保險,將槍口指向目標並置於沙袋(槍架)上,故障統一由助教或安全軍官排除。 (4)射擊線上槍械緊急故障排除期間,射手應靜俯靶位待命,無指示不得起立動作。 (5)射擊線上槍枝一律指向射擊目標區,嚴禁槍口對人或對物。 (6)射擊完畢須立即關保險、取下彈匣,將槍口指向目標並置於沙袋(槍架)上後。 (7)射擊中如聞「停止射擊」口令,射手食指應立即離開扳機、停止射擊,依射擊指揮官口令離場。 3.射擊後安全規定 (1)依射擊指揮官口令離開射擊線,返回待命區移交防彈背心及頭盔。 (2)防彈背心及頭盔移交妥,以班級為單位移動上車,車上清查人員無誤後,依教官指示離開營區返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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