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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90年次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業、國內就學及役男出境」等相關應辦事項宣導
一、依據內政部108年8月21日內授役徵字第1081040747號函辦
理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第2點、第3 點、第4點規定辦理。 二、按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並須在19歲徵兵 及齡前一年底至當年2月間接受兵籍調查,建立兵籍資 料。 三、明年徵兵及齡90年次役男,可於108年10月9日上午10時至 10月31日利用電腦、手機、平板電腦等方式上網申報,由 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點選進入「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 業系統,登錄兵籍表所需之個人資料後即可完成兵籍調查 作業,以避免役男或家屬往返公所造成不便。 四、依上開規定90年次男子明(109)年1月1日起即達19歲服役 年齡,尚在就學學生均應於註冊入學時依學校公告或書面 之通知申請緩徵,倘未檢送申請資料向學校申請者,其後 續之兵役問題由學生自負責任;惟現就讀高級中等學校三 年級,109年6月即將畢業者,得免申辦在學緩徵。 五、屆19歲之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依法尚未服役者,如需 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應經核准,為維護役男之權益, 惠請貴校向學生加強宣導並配合辦理旨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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