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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海報
主旨:函轉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海報資訊,請協助
宣導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月10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004415A號 函。 二、為強化宣導大麻在我國為第二級毒品,種植、運輸、販賣 、轉讓、施用或持有,都是犯罪行為,教育部製作文宣海 報1款(中、英文版),請協助宣導補習班、學校及社會 大眾相關資訊,並將上開宣導品轉發所轄機關(構)及學 校,結合各項活動協助宣導,另可張貼適當場所供民眾了 解訊息。 三、旨揭文宣資料詳如附件,如有相關活動宣導需求,請上教 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文宣專區:http://e nc.moe.edu.tw/Poster),下載電子檔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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