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本校承辦109年度第2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建築物室內設計職類乙級術科測試相關訊息公告
第一場次考試日期109年10月18日准考證號碼91320034~91320067
第二場次考試日期109年10月25日准考證號碼91220067~91220078,91320101~91320122 術科場地使用注意事項 一、 應檢人請詳閱應檢參考資料,於檢定時應遵守本試場應檢須知及注意事項規定。 二、 請攜帶本通知單、身分證明文件及自備工具於8時20分後進場,上午試題(A卷)測試時間開始後15分鐘尚未入場者不准入場,下午測試應準時入場。 三、 本職類測試採應檢人自備簡便式製圖板或整組平行儀製圖桌(術科測試單位不提供),未自備者不得進場參加測試,崗位範圍大小為130cm*130cm(不含相鄰崗位間通道60cm)。 1.攜帶整組平行儀製圖桌椅者,本測試單位提供一崗位空間安置;應檢人請於測試前一日下午13時至16時試場開放時間內安裝完成,測試當日不提供安裝整組平行儀製圖桌,亦不得參加測試。 2.攜帶簡便式製圖板者,本測試單位提供90cm*60cm之作業平台供置簡便式製圖板,應檢人得於測試當日9時前安置完成。 3.依規定本術科測試辦理單位除提供置放崗位空間、作業平台與椅子外,其餘不提供(例如置物櫃)。 四、 應檢人如未於報名時申請攜帶整組平行儀製圖桌椅,請於測試前7日提出申請,以便將該崗位之作業平台清空。 五、 檢定當日如遇颱風或天災不可抗拒事故時,各考區是否如期舉行,請依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公告為準。 相關訊息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
![]() ![]()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