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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下學期高三補考地點作者 : 教務處 發佈日期 : 2018-05-17
2、補考注意事項: (1)遲到25分以上不得入場,應考時穿著校服。 (2)請攜帶學生證或其它可證明個人身份之證件入場應試,未帶證件者不得入場應試。 (3)違反試場規則者,一律按校規處分。 (4)學業成績40分以下者(一年級原住民生30分以下)或補考不及格,應予重補修。 (5)實習、藝能(體育、音樂)等科目不及格者應予重補修。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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