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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下學期重補修開課及上課時間表公告版作者 : 教務處 發佈日期 : 2018-03-23
結果。 2.請尚未完成重補修繳費的同學持繳費單於 3/29(四)前至教務處補繳費用,逾期不再收納並將未繳費重補修申請名單於系統刪除。 3.未繳費上課的同學視為旁聽不計學分,且不得要求補繳。 4..開課班級的 “上課教室” 及 “時間”(注意上課教室不等於開課班級)請看附件並準時上課。 5.各科目第一次上課前會以手機簡訊通知,請手機有異動號碼或未留號碼者至註冊組更正以維權益。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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