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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學年度第二學期減免學雜費日期及注意事項作者 : 教務處 發佈日期 : 2012-11-28
1.截止日期:101年12月6日。 2.申請類別:免學費(5,400元),低收入戶、殘障人士子女及殘障學生。 3.上學期以低收入戶身份減免的同學須重新繳交民國102年的證明。 4.持有時間期限的殘障人士子女及殘障學生須重新申請。 5.原住民身分不用重複申請。 6.詳情請洽附件。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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