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開學日延後至109年2月25日,有關109學年公立高級中學教師介聘作業期程因應措施一案。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11536號函辦理。

二、相關作業期程詳如附檔說明,申請介聘教師仍應於109年2月12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上網填報資料,並備妥相關證明文件送至本室初審(申請介聘教師可藉由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傳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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