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羅東高工學生校外學習成就及教育訓練學分採計審查委員會
103年度校外實習名額公告
作業期程: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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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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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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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公告
(詳如申請書及分發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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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星期一)~6/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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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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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星期五)~6/9(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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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分發要點進行分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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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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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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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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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錄取名單(含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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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及分發辦法可上網下載或請向實習處科主任索取
國立羅東高工學生校外實習分發辦法
103年3月5日主管會報通過
一、申請資格:
(一)、本學年內無小過以上(含)及警告三上次(含)之懲處,功過不予相抵。
(二)、實習成績平均65分以上。(各年級皆以第一學期計算)。
二、錄取之優先順序:
(一)、該職群實用技能學程同學依導師及科主任共同推荐序分發。
(二)、該職群日校同學以高年級優先。
(三)、該職群夜校同學以高年級優先。
三、依導師及科主任共同推荐序分發,經錄取並向合作廠商報到後,中途無故放棄實習者。
四、另備取分發名額之1/2人數,以備遞補棄權者。
五、本辦法經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申請表(電機科)
國立羅東高工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審查及學分採計
申請表--學校推薦之廠商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科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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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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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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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照片
(浮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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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生 簽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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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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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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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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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學習活動屬學生自願申請,家長簽章表示已詳閱並同意本校學生校外學習成就或教育訓練審查及學分採計學習規範之相關規定(相關規定由申請同學攜回供家長參閱),實習期間會督促貴子弟遵守廠校規定,若有意外傷害事件發生,不得向學校提出任何賠償要求。
2.學生入廠前須自費加辦意外險(約600元),否則視同放棄。(可委由學校代辦)
3.學生於實習期間若違反廠校規定,得立即終止實習不得異議。
4.學生緊急事故聯絡人(監護人)姓名(簽章): 關 係:
電 話: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夜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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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習 期 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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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7月11日至103年8月22日(預定7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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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構名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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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富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26943宜蘭縣冬山鄉鹿埔路43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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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2位
津貼:每月19047元
免費提供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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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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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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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讀類科相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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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相關
學分採計: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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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機構名稱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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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水電工程有限公司
26943宜蘭縣冬山鄉柯林路2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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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1位
津貼:每月19047元
免費提供中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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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排: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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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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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讀類科相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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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相關
學分採計:2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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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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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實習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實習機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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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師
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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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主 任
簽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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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檢附如下資料
(1)無小過以上(含)或警告三次(含)以上之懲處。(獎懲紀錄請向學務處申請)
(2)實習成績須平均65分(含)以上。(成績單請向教務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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