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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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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羅東高工學生生活常規評量實施要點

國立羅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學生生活常規評量實施要點」
          101年 08 月 30  日校務會議通過訂定
          102年 06 月 19  日輔導與管教會議修訂通過
          105年 10 月 19  日輔導與管教會議修訂通過
          110 年 06 月 23 日行政會報修訂通過
          111 年 02 月 15 日學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目的
為加強學生品德教育,增進學務工作效果,對學生平日表現良好或未遵守生活常規之輕微過失,登載於其個人德行評量紀錄,反映其在校日常生活表現,期能激發學生養成主動維持個人良好紀錄之習慣。
貳、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參、實施方式
本校教育人員於平日觀察學生行為表現,認為有必要登載於其個人德行評量紀錄,但未達獎勵或懲罰標準者,得依本要點填寫優缺點事蹟紀錄單(如附件1)送生輔組審查,經學務主任核可後辦理登載作業。
肆、實施標準(均為生活紀錄不影響畢業條件)
一、優點:學生行為表現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教師得提出優點登載建議。
(一)本校獎懲規定得記嘉獎之項目,但情節未達獎勵標準者。
(二)遵守班規,表現良好者。
(三)其他合於登記優點者。
二、缺點:學生行為表現合於下列規定情事之一者,教師得提出缺點登載建議。
(一)本校獎懲規定得記警告之項目,但情節未達懲罰標準者。
(二)未遵守班規者。
(三)服儀不合規定,不接受正向管教者。
(四)其他合於登記缺點者。
伍、生活紀錄登錄
一、優、缺點不登錄於「德性評量紀錄」內。
二、個人優、缺點僅為生活常規評量紀錄,並得列入學校內各項考評依據。
三、為鼓勵學生主動維持個人良好紀錄,缺點應於1週內找老師、教官實施註銷。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之午休,以愛校服務、靜坐反省、站立反省等正向輔導方式實施,每1小時可抵銷缺點1次;亦或心得寫作(400字),每篇心得抵銷缺點1次。
陸、本要點經學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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